当前位置:  首页 > 先锋潮

绥宁党史故事丨刘彦文——家书见证革命志
来源:绥宁党建网 作者:绥宁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更新时间:2025-9-18 阅读:36次 

编者按:

知史爱党,知史爱国。一百余年来,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,绥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革命,为新中国的建立、为中华民族的解放事业、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。

为传承红色基因,赓续红色血脉,“厚植爱党、爱国、爱社会主义的情感,让红色基因、革命薪火代代相传”,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推出《党史故事》专栏,着力讲好党的故事、革命的故事、英雄的故事。

本期推荐:刘彦文——家书见证革命志


图片

刘彦文

 刘彦文,又名雅凡,苗族,1900年出生于外罗岩里(今寨市苗族侗族乡黄桑)一农民家庭。幼年随父母迁入县城在市(今寨市)东门外定居。

 1924年,刘彦文考入省立第二师范学校。在进步师生影响下,他开始接受马列主义。1925年5月,他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,被团省委指派为常德特别支部委员。1926年,经团省委介绍,转为中共正式党员,入广东黄埔军校学习。1927年参加八一南昌起义,在贺龙部任中队长。起义南下受挫,刘化名雅凡,转移到上海,以光华书局会员为掩护进行革命活动。

 1928年初,刘彦文受中共江苏省委常务委员王若飞派遣回绥宁,组织力量准备暴动。他与地下党员杨英华、丰明煊等在县城开办文华石印局,积极联络革命志士,筹备恢复中共绥宁地方组织,并与党的地下联络站上海光华书局保持联系。为避开敌人严密监视,刘彦文转移到偏僻的黄桑坪观音堂小学任教,悄悄收集了先年张发奎的部队路过绥宁时遗落的二筐炮弹,运到离县城5公里的磨刀水山中隐藏。

 1930年夏,他秘密前往上海,向党组织汇报和请示工作。返绥宁后,筹建读书会,发展党组织。

 1931年,因有人告密,刘彦文被捕。1932年,省高等法院以“政治嫌犯”罪名,判处其无期徒刑,解往湖南长沙第一监狱囚禁。

 在监期间,中共党组织积极开展营救。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,八路军驻湘通讯处主任王凌波一面写信给刘彦文等人以鼓励和安慰,并寄大洋20元做棉衣御寒,一面四处活动继续营救。徐特立奉中共中央命令,向国民党湖南省当局商求释放政治犯,但国民党当局置抗日大局于不顾,拒不释放。

 1938年10月,侵华日军攻占岳阳,长沙告急,刘彦文被解往新宁监狱。其年迈多病的父母救儿心切,托人写信劝他“请求当兵,一洗污垢”,刘彦文回信道:

“……儿不能承欢膝前,侍奉甘旨,而儿之妻女尚赖大人教养,是儿已有不能仰事俯畜之重罪,每自痛恨,惟唤奈何!乃大人以爱子情切,不辞烦劳,苦求告贷,吁苦矣!儿罪深重,诚不知将何以自赎……第二,徐特立非系奉国民党中央命令,乃系奉共产党中央命令,来向国民党当局商求释放政治犯,大人误会,以致生疑。盖共产党为求一致抗日之目的,将苏维埃政府与红军名义取消,而与国同党合作。既谋统一抗日,当然只许一个政府之存在。而政党并立,则为现在世界各国之一般情况。儿与王凌波即共党同志,外无他项关系。共党同志关怀至切,儿等四人,王凌波已于前月尾间共汇洋贰拾元,俱作棉衣裤壹套,故儿现在觉得除家庭至亲外,唯有党和同志为可靠。第三,大人劝儿请求当兵一洗污垢,儿非贪赃枉法、营私舞弊、淫暴盗杀等无聊行为,儿系共产党政治犯。共产党是劳苦群众的政党,为政治斗争而坐牢,在做革命工作的人看来,是很光荣的,儿何污垢之有?……且共产党员大多系优秀分子,共产党为世界最大政党,世界各国都有,作政治犯何垢之有?儿只愧无能力耳……”

 这封信充分体现了刘彦文坚定的革命信念和无产阶级立场。

 1939年,刘彦文被解至绥宁监狱。11月2日即向绥宁县县长蒋家骥递交了《陈情调服军役参加抗日杀敌报国》的呈文。呈文写道:

“民自二十年五月入狱,冤判无期徒刑。虔诚守法,今八年六月余,深惜壮年有用之精神,八九年来消耗于无益之年,系民此生之最大损失。朔自‘七七事变’暴日进攻,欲以武力灭亡我国,强占我土地,屠杀我同胞。凡我国民,莫不同仇敌忾,奋起抗战,杀尽强寇。民身虽系狱,而心念国难,函请服军役,效力战场,杀敌保国,籍视慰心而赎前愆报之。坐食囚粮徒耗国币,于公于私俱无裨益。为此,呈请参加抗战,杀贼报国,以尽国民天职。”

 1941年2月,县长熊为琦派人转告刘父:劝儿子写一个悔过书,并交80元银洋,即可交保释放。

 刘彦文听父亲转告后愤怒地写了一张纸条:“我干共产党事,光明磊落,是正义的,无过可悔!”

 熊为琦恼羞成怒,与国民党县党部书记谢治熙共谋,以其在“狱中极不老实,继续进行共产主义活动”为由,密报省政府批准处决。

 12月30日深夜,刽子手们将刘彦文蒙住眼睛,五花大绑,秘密抬往县城在市城外。

 途经西门时,刘彦文拼命高呼“共产党万岁!”刽子手惊恐万状,慌忙堵住他的嘴巴,匆匆抬至和尚坳烂泥冲,残忍地将其活埋。

 就这样,杰出的共产党员刘彦文为革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,时年41岁。

 1957年,湖南省人民政府追认刘彦文为革命烈士。


来源:绥宁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

编辑:贺晨欣

审核:沈序春

终审:李永吉
主办单位:中共绥宁县委组织部 建议使用IE8以上或Chrome浏览器 分辨率1440×900以上浏览
联系电话:0739-7611334 后台管理 湘ICP备湘ICP备160069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