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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宁县获评“湖南省园林县城”
来源:绥宁党建网 作者:孙芳华 更新时间:2022-3-17 阅读:27021次 

近日,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了最新一批湖南省园林县城名单,绥宁县、衡南县、凤凰县获此殊荣。

自2019年开始,绥宁县围绕“生态立县、人才兴县、旅游带动、特色发展”总体战略,新一届县委县政府提出了践行新发展理念,融入新发展格局,奋力建设“美丽绥宁、活力绥宁、幸福绥宁”的新的奋斗目标,以园林城市创建为抓手,找准城市建设的短板弱项,精准发力,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底蕴,将民俗风情、红色教育等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建设中,全面打造美丽宜居城市。针对市民密切关注的交通出行、居住环境、污染治理等问题,因时施策。县政府在经济较困难的情况下每年筹资6000万元,三年共计筹资近1.8亿元,用于公园游园建设改造、社区三清三建、巫水滨江公园风光带绿化、城市道路绿化、市政基础设施等新、改、扩项目群建设。在管理方式上通过创新思维,逐步向市场化、专业化转变,主要公园绿地、道路绿化养护的日常管护工作承包给专业人员打理,注重养护制度化、标准流程化和考核常态化,使绥宁县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。

目前,绥宁县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.61%,绿化覆盖率达到36.30%,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.42平方米。县城道路绿化普及率达99.9%,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达92.35%。在林荫路建设方面,以冠大荫浓的乡土树种作为行道树,达标的林荫路总长度39.56公里,林荫路推广率72.57%。逐步补齐了城市基础设施短板,建成区绿地率、污水处理率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民生指标不断提升,城市人居环境逐步改善,市民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。